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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万土建工程道华律师代理被告全面胜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时间:2025-02-03 19:18:25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五金专打全国大宗疑难建筑建设工程纠纷(诉讼/仲裁)官司,深圳福田[道华工程律师团]真实成功案例,邹俊岳律师、隋悦然律师等为:建设工程总分承包合同纠纷、拖欠工程款纠纷、结算纠纷、质量造价鉴定纠纷、劳务纠纷、工程挂靠纠纷、转包纠纷、违法分包纠纷、招投标纠纷、工期延误纠纷、窝工纠纷、保证金纠纷、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纠纷等各类案件,为众多建筑建设工程开发商、建设单位(业主)、总包方、分包方、工程转承包方、实际施工人等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十大知名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师 广州律师 东莞律师 惠州律师 珠海律师 中山律师 佛山律师 广东律师 上海律师 福田律师 南山律师

  2020年1月16日,委托人与第三人、案外人三方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第三人负责案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土建工程,并以该土建工程作为其对合伙项目的出资,该协议约定项目土建即为本案所诉工程项目。

  2021年12月7日,原告与委托人在案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价格核算总表》加盖印章,该表载明合计造价4142050元,折后价3730000元。原告在施工栏盖章,委托人在审核栏盖章。

  2021年12月18日,委托人、第三人与案外人在原告制作的《新增及调整(较大)费用清单》上签字确认,该费用清单载明合计造价4142050元,经协商及审计评估,最终价格为 373 万元。

  原告因此认为委托人欠付其近四百万工程款,将委托人诉诸法院。道华律师介入后,制定专项诉讼方案,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观点,一审二审均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案中未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法根据书面施工合同确定工程发包人。而根据委托人与第三人、案外人的《项目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第三人负责案涉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土建工程,以项目土建出资,由此说明,案涉项目土建工程系第三人用于合伙出资的个人财产,第三人应为案涉工程的发包人。

  (1)本案第三人为本案的发包人,即适格被告。委托人与原告并未就案涉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无施工合同关系,委托人也不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3)原告的全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系第三人的监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原告应当知道《项目合作协议》的内容,亦应知道案涉工程系第三人用于合伙出资的个人财产,亦应知道案涉工程的发包人为第三人。

  本案中委托人的风险是委托人在《价格核算总表》和《新增及调整(较大)费用清单》上盖章签字。而委托人加盖印章签字是为履行与第三人、案外人共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中的合同义务而并非结算行为,因此原告并不能以此认定委托人须支付其工程款。

  最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采纳道华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全面胜诉!

  1、合同相对性是合同制度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指的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合同的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外的第三人不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主体的相对性: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2)权利义务的相对性: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400万土建工程道华律师代理被告全面胜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3)责任的相对性:合同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以外的第三人通常不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主张不利的法律后果,其中可能包括诉讼请求被驳回。此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会受到一些例外情形的限制,例如某些类型的案件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而本案中不存在例外情形。

  1、《民法典》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道华工程律师团,工程纠纷(诉讼/仲裁)实战专家,十五年专注大宗疑难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成功代理超1000宗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以建设工程、城市更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为主攻方向,专注为众多工程项目总包方、分包方、违法转分包方、实际施工人等主体提供法律服务,擅长解决工程总承发包纠纷、拖欠工程款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纠纷、工程质量与验收纠纷、工程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纠纷、工期延误纠纷、招投标纠纷、停工窝工纠纷、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纠纷等各类工程案件,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法律服务,胜诉率高,赢得客户一致好评。

  在过去十多年间,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工程项目包括:提供过法律服务的项目包括:中山水体整治工程、汕头市环岛绿化工程、深圳市地铁9号线工程、深圳市群众文化中心项目、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项目、海伦堡系列装修工程、珠海星月湾项目、高州万福地产园林项目等。

  道华工程律师团将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的大量成功经验,凝结成《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法律实务》《道华房产与工程纠纷案例汇编》《道华工程·十大经典案例》等重大战果,在业内享有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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